2021-04-18 来源:365房产网
4月16日,南京市发改委、市房产局联合印发《关于贯彻〈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〉的实施意见》《关于印发〈南京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〉的通知》。
《通知》明确新收费标准分五个等级,多层最高不超过 0.5-1.7 元/㎡/月,高层不超过 0.9-2.6 元/㎡/月。修订调整后的物业服务收费新政策自4月26日开始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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